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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及试卷检查工作要求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4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各学科系: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调考试纪律严肃性,提升阅卷规范性,维护学生基本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教务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期末考试监考及阅卷的有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监考培训。各学科系应严格落实监考培训要求,在考试周开始前对全体监考教师(含副监考)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监考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得迟到、擅离职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要求见附件1)

请各学科系及时查看教学服务平台导出考试周的考试安排,按照学校及医学部相关要求做好命题、监考选派、监考培训等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上报教务系统监考人员名单。

根据医学部人才培养处会议精神,各学科系应对安排在考试周的考试课程进行全程巡考。巡考记录单(附件2)于考试结束填写后返回教学部。

2.加强阅卷培训。各学科系应严格落实阅卷培训要求,确保全体阅卷人员学习阅卷相关规范要求后(阅卷要求见附件3),方能安排其阅卷。同时应落实阅卷、核分、复核的责任要求,强调阅卷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阅卷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科系组织任课教师规范阅卷并在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注意:缓考学生平时成绩的准确录入及特殊学生成绩录入时的比例设置),A4纸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教学部,同时做好试卷归档工作。

3.做好试卷检查。目前学校及医学部已形成常态化的试卷检查工作机制,将在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本学期结束前)开展所有期末试卷的检查工作,教学部也已做出相应安排,请各学科系做好所承担课程的试卷自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学校要求各门课程的检查清单、检查记录单及整改记录至少保存6年。

近年来,学校在巡考及各类教学检查中发现,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迟到、监考过程中查看手机、阅卷不规范问题等现象时有发生。

请各学科系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及阅卷人员的阅卷培训工作,学校将在本学期考试周组织常态化巡考工作,并适时开展期末试卷抽查工作,如发现违反考试纪律及阅卷中的严重问题,将按照学校相关办法严肃处理。

附件1:监考必读

附件2:医学部本科生考试巡考记录单

附件3: 医学部《本科生考试命题、试卷评阅、装订及归档规范》

教学部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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