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广大教师:
为切实服务临床一线,做好202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教学部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西交一院人字〔2013〕20号)、《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职称评聘申报基本条件(修订稿)》(西交医人〔2019〕18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应聘人员打印《教学工作证明》(详见附件1),于5月15日前在科室开具《教学工作证明》。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学工作证明》
2、2023年度中、初级职称晋升教学质量评价表开具审核流程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学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