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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人力资源部   (点击:)

全国博管办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资助期2年。

“博新计划”入选者直接纳入学校“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聘为助理教授,聘期4年。薪酬30万元/年(含国家资助部分),并享受社保、租房补贴等待遇。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2.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4.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同等条件下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5.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1)申请人可提前联系合作导师,针对“博新计划”项目与合作导师充分沟通。于2月15日-3月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自行生成无效。

(2)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填写并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3)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身份材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4)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2.学院推荐

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审订申请书内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驳回修改。学院于3月15日前对本单位“博新计划”申请人员汇总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3月22日前向全国博管会推荐上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科室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学校推荐上报人员中,本校博士生申请的学科领域与博士学位学科相同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者,占比不能超过40%,请申请者注意同学科、同导师问题。

3.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4.5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获选结果。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所有“博新计划”入选者,入职后均可自动进入学校“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获选人员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站中)。

各科室如有意愿申报,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发送简历,邮箱:talentrecruit-hr@xjtufh.edu.cn

联系电话:85323212

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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